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企业工会适用本条例。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会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