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宣传开发利用和节约农村可再生能源知识,普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对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