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人事任免议案,在提请表决前,提名人要求撤回的,对该任免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