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