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