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物业保修期满,市建设主管部门返还建设工程保修抵押金前,应当征求市房产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