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