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九条已废止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病虫害情况调查,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