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第四章 检疫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建立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标本室、检疫检验室、隔离试种苗圃、除害处理熏蒸库等设施,配备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