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入和搜查企业经营者的工作场所和住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拘禁或者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限制企业经营者的人身自由。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