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将行政处罚监督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