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第五章 基础建设与物资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军品科研、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单位,在经费、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和帮助其开发、应用先进的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提高产品的军民两用兼容程度,增强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综合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