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把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市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市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县的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