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供水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共供水运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制度,并定期将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