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居民应当将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到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由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居民违反前款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