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1982年3月14日甘肃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