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