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