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