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制订的备灾救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红十字会系统的备灾救灾网络,根据条件建立备灾救灾仓库,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