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二节 业主大会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形成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