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