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市政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消火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灭火使用。除灭火、救援、测试和消防演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消防水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