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消防工作的发展需要增加投入,保障预防火灾、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