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已修改公园的绿化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植物和遮阴植物为主,合理配植乔木、灌木和草皮(地被),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景观优美。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