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乡村旅游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台适应乡村旅游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