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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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第二十条

有效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出具有关虚假证明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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