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散装货物的港口码头和露天仓库等场所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或者大型煤场、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未建立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