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装卸和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混凝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设置密闭装置,防止物料遗撒。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前款规定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行驶的,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