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依照《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