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是特区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