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有效机关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联席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务公开,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机关干部民主评议和年度考评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