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六章 二次供水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二次供水的具体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