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资产配置纳入本级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配置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预算调整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