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公告及其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及时在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金华人大网及《金华日报》上全文刊载。

在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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