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综合监管第四十八条有效建立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制度,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企业公示信息,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