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商事登记制度,简化企业设立登记程序,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片区管理机构建立综合行政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涉及企业管理的行政事务,实施综合审批制度,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