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对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和专项评估,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及时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