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用水计划和有关行业用水定额,核定本行政区域内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指标。

特大用水单位和有特殊需要的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指标,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