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市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发展的需求。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