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宣传、捐献登记、信息接收、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