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章 组织职责第九条已修改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宣传、捐献登记、信息接收、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