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第四章 农场的社区建设第三十条已废止农场应当加强同所在的市、县、自治县、乡(镇)和各族群众的团结,打破行业、地区和部门的界限,搞好经济联合和科学技术协作,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