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农场的土地和其他资源。土地和其他资源的权属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农场主管部门召集当事人协商解决。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