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政策支持第十四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制度。对因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可以实施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