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