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