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节能激励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