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防御、减轻洪水灾害,加强防洪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