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