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功能化发展。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依照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