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海南省各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